Archive for 六月, 2005

06.29.05

※ 女人的美貌 VS 女人的温柔 ※

Posted in 随心所记, 杂记文摘 at 17:08:08 by Tiffany

  女人的美貌,只能征服男人的眼睛;女人的温柔,却可以征服男人的心灵……

                               ——题 记

  世界上无论哪一个国家的何种语言,形容女人的词汇都是一样地丰富多彩:温柔、贤惠、漂亮、可爱、清纯、成熟、婀娜、优雅、娇柔、妩媚、浪漫、热情、有风韵、有气质、有魅力、有内涵等等……

  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呢?这原本就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因为,有人喜欢骨感,有人喜欢丰腴;有人喜欢温柔贤惠,有人喜欢泼辣能干;有人喜欢外表温文尔雅的可人女子,古典美人,有的则喜欢现代派的野性和狂热……

  抛开容貌体肤不说,单就可爱女人的气质情致而论,那千种娇媚、万般风韵,谁又能说得尽呢?

  不可爱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可爱的女人各有可爱处。就好像是有的人欣赏腊梅,有些人喜欢茉莉一样的道理,但是无论别人是否喜欢,所有的花儿也都依旧美丽地在绽放着。

  因此,女人的美丽绝没有简单的同一标准。美与不美只是一个外在的界定,不同的人因为素养及审美意识的不同会有着千差万别的领悟。

  一个真正的女人是不用外表的美与不美来诠释自己的。美固然能引人注目,但真正令人难忘的女人,我却一直认为:是具有似水的柔情、性格善良的温柔女人,温柔的女人最美丽。  

  作为女人,尽可以潇洒、聪慧、干练、足智多谋、女强人……但有一点却不能少,那就是温柔。

  女人存在的理由就是因为她具备男人所缺乏的温柔。温柔,这是作为女人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的资质和品性。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水莲花似的娇羞”,道出了女人温柔的婉约美。

  诗经里有句诗,很多人都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辞典里,窈窕形容女子美好,外型漂亮;淑女的释义是温和善良,美好。二者连在一起将外在美和内秀结合,因此引起了“君子好逑”。美丽的外表加上善解人意的温柔,或许这是众多男性心目中的魅力女性。有调查显示,大多数男人最喜欢女人的一个方面是女人的温柔。

  曾经看到一首《温柔的女人》的诗:

  钟敲响十二声

  你很敏感地做出反应

  让明亮的幻影闪亮在眸子里

  你显得很可怜

  温柔的女人

  我忘不掉去年的雨

  那样冷

  灰色的雨幕里

  你的头发像倒伏的草

  (你的名字也像一种平凡的草)

  弱质的身体

  在我喜欢的蓝雨衣里

  颤抖

  你显得很可怜

  温柔的女人

  楚楚的哽咽

  让我心头

  有一种好听的声音鸣响

  我想象自己是厚大的布

  (很惭愧,有些粗糙)

  把你裹住

  不再让你颤抖

  钟敲响十二声

  你很敏感地做出反应

  让声音很小很快乐的笑

  洒落在我肩头上

  温柔的女人

  我显得很可怜

  我的心让你攫走

  由此可以从某个侧面看出“柔能克刚”,女人的美貌,只能征服男人的眼睛;女人的温柔,却可以征服男人的心灵,让他们不知不觉中心甘情愿地掉进温柔的“陷阱”里,女人的温柔足以能融化男人的心。    

  有人说女人的温柔是一种美德,一种足以让男性一见钟情、忠贞不渝的魅力。的确,在男人挑剔的眼光中,盯着女人的美丽的同时心里还渴求温柔。有人认为美丽是最重要的,也许有点道理。美丽,一种足以让男性一见钟情、大为倾心的一种魅力。在充满浪漫与憧憬的青年时代,美丽或许会占上风,可当从感性回到理性的认识中来就会明白:美丽可爱,但也是最为靠不住的。在季节的变迁、时间的轮回中美丽的外表会失去光泽,而优秀的内涵将会永驻。这自然形成的女性温柔古往今来给人间带来多少深情挚爱、温馨和谐,让男人恋恋不忘。

  而我个人认为,温柔又是以内涵为底蕴的,温柔的女人会拥有诱人的气帧,难以抵挡的魅力。

  就算是一个女人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再加上很多的优点和特长,也不能算是一个完美的可爱的女人。

  因为女人即便是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如果没有内涵,丧失了温柔,那么就可能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而且,容貌是女人人生中一个最不长久的“伙伴”,它会在你不知不觉的时候跟着“岁月老人”去“私奔”,全然不顾你的内心感受;而沉淀在心中的内涵,会通过温柔把你全部的美丽毫无保留地完全绽放出来,这样的美丽绝不会受到岁月的侵蚀。因此,温柔给人的感觉,令人内心赞佩、回味无穷。就算是“我很丑,但是我很温柔”也会被旁人接受和欣赏。

  好多人认为,通过一些方法与手段,美容整形,就能达到所想象的韵味和魅力,这似乎太表面化了,实质的内容并不是如此地简单。 

  温柔有时是说不清,道不尽的,且难以用文字描述其神韵,但是温柔却是人人都能感觉到的。一个女人站在面前,说上几句话,甚至不用说话,我们就能感觉出这个女人是温柔还是不温柔。

  温柔里面包含着深刻的东西,是因为不是可以生硬地表演出来的,而是生命本体的一种自然散发。温柔可不是娇滴滴、嗲声嗲气,这里有真假之分。娇滴、嗲声嗲气是假惺惺,是故做姿态,而温柔是真性情,是骨子里生长出来的本能的东西。只有生长于生命内部的那种温柔,才能经得起考验,历久不衰,一直相伴到生命的终结。

  河东狮是古代形容女人很厉害,让男人听到就会肝颤,全身汗毛倒竖的一种女人!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与传统有很多很多,在今天看来是很有意思的东西,也有很多是很悲哀的东西。

  在银行上班的时候,经常可以听到几个结婚几年的男同事抱怨,和老婆恋爱时都蛮温柔可爱,现在讲话却粗声大气,脾气越来越坏,不是唠唠叨叨,就是河东狮吼。到底是谁逼走了她们的温柔呢?对他们动辄吆五喝六,难道女人婚前的温柔都是装出来的?还是结了婚就不顾自己形象了?大街上的女人一个比一个娇美可爱,可是你一旦娶回了一个做了自己的老婆,没多久你便感觉自己是在受苦受累受难,接受她没完没了地的折磨了。为了一些小事,便像打架的牛发起威来一般,这时,想到的不再是“娇妻”、“女人”之类的美好字眼,多的却是“河东狮吼”、“骂街泼妇”之类叫人痛心疾首的词儿……

  其实,女人味很简单,就是女人所独有而男人所不具备的外在的、内在的东西。

  一个感性温柔的女人,无论思考、语调、一举手一投足都更细腻和更具感染力,马克思也认为女人的最大魅力是温柔。如今,女性从几千年受歧视的地位上站起来,与男性一分高下,可遗憾的是在当今现代社会里,不得不承认,作为群体,女性温柔明显减少。这种温柔的减少,多少有点不正常。在谈到温柔时,竟有许多人说,都什么时代了,还谈什么温柔。相信这种回答令许多男士心痛而又无奈。

  应当指出,女性在当今社会追求独立人格的同时,不应放弃温柔的一面。何况温柔与追求独立人格并不矛盾。男人需要女人温柔,正如女人需要男人阳刚一样,这是心理和生理的差异造成的,也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互补性要求。温柔是美德,也是一种力量,它能像春风一样吹散人们心头的忧愁和烦恼,是理解,是关怀,女人温柔一点无疑是给爱情加点巧克力。

  世上的男子很少不会喜欢女人的温柔,也没有谁会愿意长年累月地与蛮、野、悍、泼、粗……的女性接触、共事。女性失去了温柔,便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女人的魅力!

  女人最能打动人的就是温柔,尽管男人也有温柔的一面,但这不同于女人的温柔。 

  看一个女人善良不善良,就看她是不是温柔。人总是以善为本,可善良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可以从温柔不温柔来观察,如果善良是平静的湖泊,温柔就是从这湖上吹来的清风;

  温柔是那枝枝的腊梅和片片的雪花,在馨香里诉说着冬季的妩媚,温柔着冻僵的人们;

  温柔是一场无风无雷的小雨,淋得干枯的心灵舒展如春天的枝叶;

  温柔就像是一只纤纤细手,知冷知热,知轻知重。只轻轻一抚摸,受伤的心灵就愈合了,昏睡的青春就醒来了,痛苦的呻吟就变成甜蜜幸福的鼾声了;

  温柔有一种绵绵的诗意,她缓缓地、轻轻地放射出来,飘到你的身旁,扩展,弥撒,将你围拢,包裹,熏醉,让你感受到一种宽松,一种归属,一种美。

  温柔是女人特有的武器,大多数的男人都愿意被这样的武器击倒!

  正是造物主按照美学的原则,赋予女人的最佳韵律,使得现代女性能以其独特的风采加之温柔的性情,置身于多彩多姿的大千世界,并和谐统一地与男人的阳刚之气形成鲜明的对比,构成一道靓丽的风景。

  在现代生活中,温柔是女人独具的气质。是一种使人销魂落魄的品味,是一种令异性着迷的魅力,是一种微妙的美的韵律。风情万种,仪态万千是女性性感气质的展现,它能激起异性强烈的爱慕、思恋、追求的欲念、女性的美貌和优美的体态固然为男人所倾倒,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女性总会失去往日的风采,体态也会变得臃肿或消瘦,失去往日的俊美,而温柔却是抽象的美感因素,能够“青春永驻”。

  女人的温柔,是女人永恒的魅力!温柔的女人会拥有诱人的气帧和难以抵挡的魅力。

论 男 女 间 暧 昧 的 友 谊

Posted in 随心所记 at 16:56:08 by Tiffany


男女间有无真正的深厚友谊?这是个老掉牙的话题了,当今也无多少人再苦苦追究答案,因为社会风气已如初春的北风转南风方向大转,很多家庭对夫妻互有情人的现象都能默许,有个把还称不上情人的男女朋友又算什么,对幸福生活的影响简直连花椒芫荽的调味作用都不抵。

之所以怀念这个话题,是因为但凡70年代或更早年代出生的人应难忘恋爱时节恋人为此和你闹的别扭,你坚称那只是你友谊上的男女朋友,他(她)却醋地不行,认为你对爱情不够坚贞,并断言男女间根本没有真正的友谊。你则认为对方心胸狭小,思想封建,不够理解你,奇怪自己怎会爱上这么一个不可理喻的人?

时过境迁,回忆过去即便是琐碎的吵嘴也变得无比温馨,如今对于男女之间,我认为并无真正深厚的友谊存在,有的只是以下三种情况:
一、处于爱情的萌芽阶段,正在为发展成爱情做准备打基础,但尚未达到量变至质变转为爱情的程度。如果一个男孩子对一个女孩说:“我们交个朋友吧。”对方的用意有如司马昭之心,女孩只要不是幼儿园的小朋友,应该心知肚明的。

二、由爱情转化来的一种感情,男女间一人深恋对方抑或互相爱恋着,却由于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或其他种种原因被棒打鸳鸯无法结为连里,只能将爱埋在心底,升华为高尚的友谊,这种友谊仍然是以爱情做基础的.如金岳霖和林徽因如今很多文章只赞他俩终其一生的深厚友谊世间少有,却不道这背后隐藏的故事是金岳霖苦恋林徽因,林却嫁了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金的款款深情连苦瓜都没结出来,明知无结果,却为情所困割舍不下,只好终生不娶,为林守节,这样的友谊纯粹吗?不知林和金交往时有无思想压力,或心存哪怕一丝丝的歉意:蒙君错爱,误君一生。

三、纯粹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暧昧感情,上海滩上驻华公司里的老外都有个把漂亮的中国女孩亲密交往,对外介绍时,他声称“我们是普通朋友。”但普通的男女朋友会在一起睡觉吗,她们也许在幻想有一天能从地下的偷偷摸摸转为正式的女朋友,攀上高枝跨出国门,还是别丢中国人的脸了,在那些老外的心目中,她们不过是连鸡都不如的傻瓜,公开卖身的妓女尚有收入呢,这样让人暗地揩油自己还做春梦,不过是吃了亏又丢了人格,我认为女孩子这样子的让人占便宜简直还不如去做二奶!

这种打着友谊幌子的暧昧男女关系生活中并不少见,如果他们还嘴硬,辩称“我们从未上过床,”那么试问他们之间的所有谈话内容都能让自己的恋人听吗?所以暧昧也有两种情况:肉体上的和精神上的,在《中国式离婚》里,大家也都见识了精神的背叛严重于肉体的背叛。再次证明了人的思想是危害性最大的东西。《红楼梦》中宝玉就梦见天上的仙子训斥他是最为淫荡之人,因为意淫是最要命的东西,比单纯的嫖妓行为要严重的多。当然红楼梦里的意淫指的是宝玉的美好爱情和我说的这种暧昧男女关系是两个概念,这里拿来引用不过是类比而已。

小时候看《聊斋》里的《香玉》,是白话改写本的,里面描述黄生和香玉是相亲相爱的恋人,和绛雪间则是纯洁的友谊,年小幼稚的我信以为真。今天翻开《香玉》细读,怎么看都让我摆脱不掉对黄生和绛雪关系的暧昧猜疑。友谊关系的男女是否会拉拉扯扯牵手勾背的呢,又是否会时常和衣留宿呢,而且和衣留宿只是我的猜想,文中只言绛雪偶尔在黄生处过夜,未提是否和衣而眠。我感觉他们是发生了肉体关系的,不过不比香玉的关系浓厚稳定而已,如绛雪自言:“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所以所谓纯洁的友谊不过骗小孩子的假话,他们的关系应属第三种,一种自欺欺人的暧昧友谊。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Posted in 杂记文摘 at 16:45:46 by Tiffany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不知道我爱你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hen i stand in font of you
Yet you can’t see my love
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hter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ing apart while being in love
But when plainly can not resist the yearning
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明明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
却还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ut using one’s indifferent heart
To dig an uncrossable river
For the one who loves you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 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
却还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一颗冷漠的心
在你和爱你的人之间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北京印象 博客

06.28.05

直到夜晚 ,直到死去

Posted in 随心所记 at 14:37:21 by Lesley

01

每个夜晚,有人沉醉。于梦乡中呼喊真相,彻夜不眠不归,疾走,流放街头,或者,让兴奋剂将自己点燃,纵情声色,暂时忘忧。有,没有,一种无害公物,叫做百忧解。

生活的真相,惨重血淋,不敢逼视。追你到街角的十岁女孩,已经学会厚颜无耻,姿色稍有,长大后只有一个结局,烟花柳巷,客死异乡。三环路上修路工人在11点后辛勤劳作,你看着他们,想到某些城市总有民工会断腿会断臂,断掉暂且的希望,忍耐着回乡。在某个酒吧,你看到被几个女人共同打扮的少爷,一掷千斤,放肆脱至底裤炫耀CK,有人浪声笑。

你知道有些人,会是这样,一朝太阳升起,不知是否看得到日落。像爬行动物,匍匐蠕动,找回阴郁角落。这样的生活只从夜晚开始,一夕有千愁,就醉生梦死。

今天,插科打诨中,有人问我,你有自信吗。我愣。很久没有人问我相似问题,我们都这样浑噩活着,嘻笑怒骂,掩盖无法掩盖的本质慌张。北京的白天太过肮脏,夜晚,掩藏了灰暗,昭彰了欲望,明明灭灭,腐化和浮华的园地,在此,我们无所思,只有所动。

愿从此节制,与戒止。选择了这样的道路,做逍遥状,看去自由自在,实则付出的,对自己知晓,对自己负责,对自己宽容,对自己失望,再对自己绝望。所有的选择,冷暖自知,我们笑望,谈论,欲言又止,谁都是,在河的对岸,看那边人与风景,无法涉入。

所以有时哭泣,有时歌唱,有时癫狂,有时隐忍。有时,质问生活,有时,纵身投入。

有时我愿意在这样的夜晚,无所畏惧。

去过的地方,去到不想再去,见过的人,见到不想再见,做过的事,做到不想再做。过后偶然说起,所做一切,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不过是生产与消费垃圾,生产马桶读物,生产随街派送宣传单纸。直到看到恶心呕吐,看到反胃再不想翻出。

大批量生产废品,信念和理想,大批量毁灭,人,大批量毁灭。可是,怎么我还在轻易说理想这个词。

就这样活着,总有人羡慕。自己,总有一条线,被扯断,缓慢而揪心。换个地方吗,换个境况吗,从一条船跳到另外一条,总是,还是,如此。

你有自信吗。你是那么容易信望爱的一人,那么容易否定一切。但是你有自信吗。

生活总轻易将人摧毁,信念,欲望,渴求,肉体,从24楼或者哪里坠落,就灰飞湮灭。

说不说,自信是风里的鹰,天空澄明时,远望才可得见。而现在,灰尘遮蔽,我只看见满眼青绿下的微小尘烟,呛人耳鼻。在这座脆弱的城市里,为什么,我们仍然渴望相聚,与人擦肩,与人拥抱。

说到底,我们到底在渴望什么。

有没有人,会记得这样的人。从一个角度,有些话语权,另一个角度,全是过眼云烟。极度自卑,或者极度自信,两个端点中的连线,缓慢崩溃。

一直到璀璨夜晚,一直到暴露街头,一直到彻夜呼号,一直到缓慢死去。

06.27.05

探 险 的 归 处

Posted in 探索·发现 at 13:08:44 by Lesley

01

探险精神,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渴望,发自生命的本源。斯文·赫定在结束了一个阶段的探险后,回故乡度过了三年。每到黄昏时刻,四周一片寂静,他总能从风中听到一个声音:“回来吧,到那沉寂的旷野中去。”他在《Simla》中写道:“我感觉自己必须回到那自由自在的荒漠,我必须要去探访延伸在Brahmaputral河上游的广阔地区,那是一片从未被勘察过的禁地。” 大航海时代给人类带来无数的发现和希望。从那个激昂的年代开始,人们对世界的认知随探险脚步的层层深入而逐渐加深,不断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当地理大发现的时代过去,我们已然生活在一个相对温和的年代,甚至提及英雄主义都好象显得有些土气。探险,同艺术和哲学一样,成了人类好奇心最后的温床,只是作为远处的风景,供大多数人遥遥瞻望。

在“年度最佳探险活动”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人类探险的脚步从未停歇,从攀登K2的神奇山脊、双飞珠峰,到极地探险,本组专题并没有停留在一个个具体事件上,而是旨在表达那些真正让我们感动的探险精神,诸如:勇气与开拓、坚持与隐忍、探索与希望……它们如同漆黑夜空中的灵魂之光,照亮我们心灵通往自由的救赎之路。

今年年初,达喀尔拉力赛吸引了众多国人的眼球,这项赛事以死亡著称,很多车手在巴黎到达喀尔的撒哈拉沙漠上献出了生命。然而比赛年复一年在举行,更多的人像接力一样冲上来。“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车手明知要直面死亡,却依然去争取这样的机会?”在同期达喀尔拉力赛的访谈中清晰地传达出:这是人类精神的需要。

上帝在高处吸烟,上帝沉默不语,光荣与梦想的传奇在高处精彩演绎。其实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只是将户外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探险已被提炼成为一种形而上的态度。一位骑行西藏的朋友在日记里写道:“几次的憧憬希望,几次的失落绝望,脑子只有一个情景反复出现,就是每天和爱人携手回家,一推门一股家的温暖气息迎面袭来。” 一位在新疆登山的人也曾跟我说过,在博格达暗夜冰冷的雪峰上,他想念属于他的家,恨不得即刻化作一片雪花,融进乌鲁木齐的温暖里。对他们来说,那一刹那间,普通的每一天在那时看来是那么奢侈,那么遥不可及,也许那时他们重新认识了生活,真正面对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以前经常听到某某抛家舍业徒步全中国云云,当时认为那些人简直酷呆了,但是现在觉得那样的方式其实背离了探险的本质。探险应该能让我们真正去解读生命的意义,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生活,让我们以从容平和的态度走出自己节奏,善待他人,珍惜一切该珍惜的东西,更正常地活在这个世界上,我想这才是探险真正的归处。

物质主义绝非解决当下人类普遍精神危机的有效手段,我们难以摆脱这种类似于魔咒的逻辑,但是如果我们还抱有一丝微弱的理想——的话,我们更原意看到,探险,不是一种原罪,而是一种精神救赎,但是它最好不要变成少数人的选择,不要变成在特定场所被观看的景观化对象,不要变成面向生活的表演,最好成为生活的实践,称为现代精神的一部分,回归到你我真正的生活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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